关于开展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清风护航”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稿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浏览量:1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氛围和政治生态,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清风护航”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申报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围绕立德树人,突出优势特色,拓展平台载体,彰显实干担当,一体推进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以清廉文化筑牢育人根基,以清风正气护航事业发展。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方向

(一)夯实理论武装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结合“三会一课”、教职工理论学习等开展形势报告、理论宣讲、纪法教育、政策解读,经常性宣讲国家及学校相关业务领域政策和规章制度,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崇廉尚洁、遵规守纪、笃行实干。

(二)拓展平台载体

将廉洁文化建设有机融入“大思政”工作格局,打造立体化、全方位、多样性的以廉育人矩阵。深入挖掘廉洁育人元素,统筹校内外资源,注重发挥榜样力量,着力夯实阵地建设,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不断提升廉洁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抓住关键节点,注重分层分类,通过党团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式,结合“迎新季”“毕业季”“五四”“七一”等重要节点开展以廉育人活动,结合学科优势和专业特长,孵化培育“一院一特色”“一院一品牌”的以廉育人项目。

(三)凝聚队伍力量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弘扬党的优良传统,驰而不息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一体推进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结合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廉洁素养,大力营造清廉高效的育人环境和干事创业氛围。着力强化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素养、斗争意志、纪律作风、专业本领,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聚焦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新进教职工、纪检监察干部等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洁教育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可行性

申报项目内容围绕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感召力,具有较强操作性。

(二)创新性

申报项目立足所在单位实际,总结凝练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拓展新领域,在理念、内容、载体、方法等方面探索创新,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

(三)针对性

申报项目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部署要求和学校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突出作风建设,突出育人实效,有力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自主性

所在单位具有独立自主完成申报项目的基础条件,具有一定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三、资助与支持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若干立项项目,给予以下资助与支持:

(一)经费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宣传推广。在党风廉政建设网、华理纪检监察公众号等媒体上宣传展示,并向校外有关新闻单位作重点推介。

(三)评优推荐。优先推荐优秀成果参与相关评选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单位可根据申报方向自主设计主题进行申报。每个单位最多申报2项。

(二)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单位填写《华东理工大学“清风护航”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华东理工大学“清风护航”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送至纪委办公室(和平楼111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bgs@ecust.edu.cn。

(三)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五、实施要求

立项单位需确保资助资金用途合理、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按要求报告工作进度和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结项时间为2026年11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4252580

电子邮箱:jwbgs@ecust.edu.cn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和平楼111室


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清风护航”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2:华东理工大学“清风护航”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26年3月26日 

发布时间: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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