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稿件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校长办公室   |摄影:   |编辑:   |浏览量:10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学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学位法,并研究部署学校贯彻落实举措。校长轩福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逐条学习了学位法相关规定,并与198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行比较分析,围绕学位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修订意义等进行深入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学位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学位法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对学位类型、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制度、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以及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等作出了重大创新,有针对性地破解了学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对于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要求,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位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梳理修订现有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发展,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法务办、继教学院、图书馆、国卓学院、国教学院、高教所及各专业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4-05-09
(0)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