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流通与个人信息保护”暨《个人信息保护法》学术研讨会举行

稿件来源:法学院   |作者:卞慧   |摄影:卞慧   |编辑:   |浏览量:1347

卞慧

最大化利用数据资源以实现其价值红利,是数据法学研究相关领域的热点;而个人信息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大数据资源治理中的重要环节。10月22日上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数据要素流通与个人信息保护”暨《个人信息保护法》学术研讨会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研讨。

会议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举行。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院长高富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彭诚信、上海市法学会《东方法学》副主编吴以扬、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庭峰等专家学者应邀出席。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了研讨会。

法学院党委书记丁灏主持了开幕式。她对参加会议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提出,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网络数据法律体系中,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之后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块拼图终于落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期待与会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带来更深入的思考。

法学院院长彭德雷在开幕式上致辞。他表示,数据要素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律,其颁布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立法格局进入到了崭新的时代。他表示,本次研讨会就是对该法在理论和实务中需重点关注的内容进行解读和讨论,并对各位专家莅临指导表示感谢,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吴以扬主持了专家主题演讲。高富平从个人信息处理关系、权益定位定性、救济权/请求权、违法行为的判断及其责任等4个方面阐释了“个人信息权益定位与保护”。彭诚信围绕“个人信息的双重法律属性”的主题,介绍了关于5个问题的思考,即个人信息是什么、个人信息的权益属性、个人信息的归属、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责任、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谢学凯主持了青年学者论坛。论坛上,围绕基层公共监控视频图像信息处理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问题、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的重点问题、多元归责与个人信息保护、人脸识别数据场景下企业的数据合规义务遵从、个人信息区分保护的私法规制研究、个人信息保护中的数据可携权问题等主题,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亮、上海大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吉栋、阿里巴巴本地生活高级研究员邬杨、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鹏鹏、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苏今等进行了专题报告,分享了各自的研究成果。本次研讨会进一步拓展了学院教师在该领域的学术交流范围,提升了学术影响力。

发布时间: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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