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入选首批20所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

稿件来源: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作者:科研院   |摄影:科研院   |编辑:潘聪聪   |浏览量:1675

科研院

10月9日,科技部发布《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启动的通知》,20所高校被列入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名单,华东理工大学位列其中。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工作,坚持面向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完善成果转化全过程服务体系,形成了以“共享”为核心理念、以“许可”为主要模式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自1998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以来,先后入选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在2020年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中获评“优秀”;获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绩效考核高校及科研院所类“优秀”,是2017—2020年三年项目建设期中唯一连续三次获得“优秀”的高校、科研院所。

以此为基础,自发布试点申报通知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谋划、汇编材料,经试点认定条件遴选、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推荐、专家咨询评议等程序,成功入选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单位。

下一步,学校将以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工作抓手、突破口和新的契机,按照国家政策和科技创新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各环节相关管理办法,修订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管理制度、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成果转化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成果转化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探索按照服务质量、转化绩效确定技术转移机构的收益分配办法,开辟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不断夯实技术转移“华理模式”,打造普通许可特色,整合全校成果转化资源,拓宽成果转化渠道,丰富线上线下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营造成果转化生态。不断强化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增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素供给。

附件:首批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清华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浙江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东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苏州大学

复旦大学

江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

山东大学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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