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学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要求,为了防控疫情、守护校园,为了广大教职工的健康安全,将近期教职工返沪及进入校园等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要求,学校2月底之前不开学。提倡教职工在家办公,没有重要工作,不要进入校园。确有工作需要的,提前向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上报学校批准后才能进校。
2、所有返沪教职工,抵沪后14天内不进校。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等重点地区——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重庆、安徽、四川、江西等省市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教职工,抵沪后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从其他地区返沪的教职工,也需在家观察不少于7天。
3、有发热、咳嗽、流涕、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教职工,一律不允许进校。
4、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进校教职工的组织管理工作。提醒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等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和防护。重点关心在湖北等重点地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指定专人保持联系。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2月7日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7日14时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