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会举行

稿件来源:王瑞寅   |作者:徐宏勇   |摄影:   |编辑:   |浏览量:36939

实验室与装备处(安全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反思和学习,同时深化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4月18日,学校邀请清华大学实验室与设备处处长黄开胜来我校作“实验室安全责任的履行与追究——北交大事故中得到的教训”主题讲座。我校实验室与装备处处长袁洪学主持会议。

    黄开胜针对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事故的处理从“三个视角”对实验室安全责任的履行与追究体系进行了系统的讲解,解读了事故的处理结果,并介绍了清华大学制度建设、培训准入、公共治理、检查整改等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清华大学健康防护与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经验。

    讲座得到了实验室与装备处、保卫处、科研院、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的高度重视,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3日15时01分
发布时间: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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