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蓝闽波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土壤修复资金需求缺口巨大,保守估计高达万亿元,应尽快设立土壤修复国家专项基金。
目前,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为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通过的《关于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中明确: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上述任务面临很大挑战。一方面,一些地区污染地块,几经变迁已无法确认土壤污染责任人,治理修复难以开展;另一方面,要修复这些土壤也存在修复资金缺口巨大的问题,保守估计需上万亿元。
而且,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不健全,土壤污染治理费用的筹措政策也相对欠缺,更没有专属的土壤污染治理专项基金等资金筹措与投资管理机制。
为此,蓝闽波建议,首先要尽快设立土壤修复国家专项基金。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设立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该基金不仅可以由国家在设立前期直接按一定比例加以投入,同时也可以从每年的环保罚款等按一定比例投入,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对于城市来说,土地转让费用也是一个可以出资的渠道。当然,国家也要鼓励企业捐赠,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其次,要加快完善土地使用档案,为政府提供相关依据,以真正做到“谁污染,谁治理”。
再次,加大科研投入,开发一系列低成本治理方法,是缓解修复资金压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原文来源: 中国化工报 | 发表时间:2019-03-06 | 作者:陈菲
原文链接: http://www.ccin.com.cn/detail/97638e67b51e622a62b88c588739c0bb/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