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的通知

稿件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作者: 摄影:编辑:浏览: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我校2025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2025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实行线上登记。

(1)个人登记:12月1日——12月8日,请老师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外事信息管理平台——出访计划管理,填写个人出国(境)计划。个人登记于12月8日24时关闭。

(2)单位秘书审核:12月9日——12月16日,请各单位秘书登录外事信息管理平台,逐项审核本单位师生出国(境)计划。单位秘书审核于12月16日24时关闭。

(3)单位党政领导审核:12月17日——12月23日,请各单位党政领导登录外事信息管理平台,审核本单位师生出国(境)总计划。单位党政领导审核于12月23日24时关闭。

(4)单位秘书上报:12月24日,请各单位秘书登录外事信息管理平台,将本单位党政领导审核后的总计划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单位秘书上报于12月24日24时关闭。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及公示:12月25日——12月31日。

2.各单位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要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科学制定因公出国(境)计划,出访任务要明确,出访行程要合理。严禁安排照顾性、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安排重复考察访问。

3.学校对逾期未报出国(境)计划的单位将暂停审批其单位人员的出国(境)申请。

4.确因工作需要,执行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的个人,请先向各单位申请。各单位审核后可在计划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并在报批时予以说明。

5.因公长期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参加国际会议严格按《华东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和计划执行。

6.学生出国(境)计划由导师负责申报,并由学院负责审核和汇总。

7.各学院需明确下一年度拟派遣参加的高水平会议名单。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要求,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的顶级会议可适当放宽参会要求。顶级会议名单由各学院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8.关于同一出访目的的团组计划,请每位团员单独申报个人计划,并请统一团组名称。

9.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4日之前将本单位盖章签字后的“高水平会议名单表”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iao@ecust.edu.cn。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

各位老师在使用外事信息管理平台——出国(境)计划申报模块时如发生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4251149

 

附件:国际高水平会议表(学院使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