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2023年结账及2024年开账时间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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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结账及2024年开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预约报销及开票等业务的时间安排

12月17日24:00,为线上预约报销截止时间。

12月19日17:00,为线下提交预约报销单截止时间,此后将不再受理财务系统中已预约但未投递的报销单,并作取消预约处理。

12月19日24:00,为数字财务大厅线上入账业务和开票业务申请截止时间。

12月20日至31日,财务处停止对外办公。期间,暂借款业务可以办理核销手续。

二、关于上级财政专项的期末报销业务

按规定,财务预约系统中的预约冻结数,不计入执行率。为提高年末执行率,今年财务处将继续加大上级财政专项(具体项目明细表可见附件)预约业务的清理工作。校级预算项目参照执行。

实装处物资材料采购平台已停止上级财政专项项目的材料采购业务,具体以实装处官网的通知和平台操作为准。

三、2023年末关于报销业务的要求

1.支票开具业务。2023年12月19日以后停止开具支票;12月13-19日开出的支票日期均为14日。

2.暂借款业务。按规定,12月30日未核销的暂借款,属于结余。请在12月底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事宜。

3.预开发票业务。已预开发票(收据)还未到账的,请及时催收入账。

4.到款经费的入账。请及时认领各类到款,参见信息门户网站“财务服务”—“数字财务大厅”—“银行到款查询”。

四、2024年开账时间

2024年1月1日,数字财务大厅恢复线上开票业务及入账业务申请。

2024年1月7日,财务处恢复线上预约报销。

2024年1月8日,财务处恢复对外办公,受理各项业务。


财务处

2023 年11月21日

发布时间: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