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报》科创策源,比科技创新要求更高的一种能力

——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切实提升上海科创中心策源能力

稿件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姜晓凌 耿挺 陶婷婷 摄影:编辑:浏览:946

2015年5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即“科创22条”)。上海围绕这一目标,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突破,一大批大科学设施建成运营,新型研发机构相继成立,已形成了科创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

2019年4月,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提出: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使上海努力成为全球学术新思想、成为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发展新理念的重要策源地。

2020年12月10日,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又将强化科创策源功能作为未来5-15年上海发展的重要目标,并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科创策源是比科技创新要求更高的一种能力,是一种原创能力,特别是基础理论的原创能力,以及在最新基础理论成果之上应用技术的研发能力。从长远来看,则是形成新技术造就新产业的能力。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策源”研究计划

“科创策源能力形成的过程需要持续的大规模投入,而且失败概率大短期收益不明显。因此,在未来的5到15年间,上海要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策源能力,由谁来主导将是关键所在。”钱世超委员指出,虽然不可否认,大量的新理论新技术的产生来自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者以合作方式而形成的研究机构。但就目前而言,上海还不具备具有科创策源能力的类似市场主体。要提升科创策源能力,如果将主导力量依托于市场主体,即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或借助市场力量形成的合作体,并不是适时的有效策略。

以国家的力量,像对待中国航天事业一样,重视并主导科创策源,才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特别是科创策源能力提升的最佳途径。钱世超建议,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策源”专项计划项目。每年提供GDP的0.1%-0.2%,约50亿左右的“策源”基金,用于前瞻基础理论研究以及以国际最新基础理论成果为基础的应用技术研究。聘请国内外具有前瞻思维的科学家组成“策源”前瞻委员会,每年为“策源”计划提出有潜力形成应用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目前已形成的基础理论基础上的应用技术研究等招标课题,对研究项目的阶段成果给出评估与未来研究方向的指导。建立“策源”基金研究成果权益分享机制,鼓励全国范围内企业界、教育界、科技界科技人才领衔在组成研究团队,投标“策源”基金课题,并在“策源”基金支撑下创立落户上海的研究平台。

以产权激励试点赋予转移转化新动力

技术市场作为要素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产权激励对于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又具有促进创新创业的特定意义。

针对当前存在的产权激励未落实,制约了高质量创业活动;机构服务能力有限,长效机制有待形成的现状,民进上海市委提出:加快产权激励试点,赋予转移转化新动力,建议上相关职能部门在“科创25条”基础上,从高校、院所和企业中选择5-10家试点单位,通过实际操作,完善形成稳定的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能力,探索技术转移新机制,建议从快制定《上海市技术经理人管理办法》,明确职业化的人员准入条件和执业准则。弥补网络交易短板,打造技术市场新平台,建议引导产业界建设基于需求和模式优化的网上平台,通过政策优化、资源整合等手段,鼓励有较大技术需求的产业企业建立基于产业技术资源需求,采用难题解决、众包众筹等交易模式,形成具有全国有影响力的网上交易平台,实现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和枢纽作用;同时,支持民营机构采用新兴网络技术,营造百花齐放的网上交易态势。设立民营网络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商业模式探索,鼓励民营机构以竞争性举措发挥最大服务主动性。

一项采用网络问卷调研与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孵化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员展开的调研显示,绝大部分单位的成果转化成功率低于20%,业内专家甚至认为真实数据甚至低于10%;71%被调研企业的成果来源于自主研发,仅9.4%通过成果转化获得;而78%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超过6%,其中28.57%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超过20%。

姚薇代表指出,一方面,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研成果转不出去,研发能力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造成严重的科技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企业大量投入自主研发,负担加重。这样的怪圈是由成果转化链中的供需不均衡造成的,欲破解转化难的瓶颈问题亟须推进科研成果的供给侧改革。

成果转化症结有哪些?调查结果显示,排名依次为:源头供给量多质劣、企业需求对接低效、成果转化生态欠佳。姚薇为破解这些症结开出了3种药方: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新型转化体系,结合动态攻关机制,把科研项目选题权交给市场,从源头加强成果供给能力;以科研数据汇交平台和新型“三评”评价体系建设为抓手,助力科研体制改革,促进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推动企业创新平台高质量搭建成果转化试验田,加强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深度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和高层次产业人才,从源头上破解“转化难”。

发挥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四个强化功能之一,也写进了上海市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谢吉华代表说,面对国内外新局面,要发挥好临港新片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试验田作用,发挥好临港新片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节点作用,抓住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挑战,占领先机、赢得优势。

谢吉华认为,要以临港新片区为对外枢纽,打造“长三角科创生态圈”。一方面,突出上海在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孵化、金融建设上的优势,充分发挥上海科技研发和高校资源的平台辐射和临港新片区在跨境技术贸易方面的优势,以临港新片区为枢纽,面向国际,扎实推进新兴产业孵化基地落地。另一方面,联动长三角各地区政府,建设“长三角科创生态圈”产业孵化体系,建立完整的“产业孵化园–产业政策与发展工具–产业和创投基金”的服务链,积极推进基于物理空间、产业集聚、产业集聚的全生态合作。

谢吉华建议,通过构建离岸孵化平台,把临港打造成为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首选地。这就需要跨境技术贸易规则与制度的设计与突破,承接全球技术、项目、人才落地的配套服务等。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立卡脖子技术研发专利专项奖励、入境硬科技贸易“免税”政策、智力飞地补贴政策,国际技术经纪人精英计划培训补贴、国际研发“创新券”等,实现离岸技术研发。

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产业竞争力

上海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尚处于试点阶段,基本上是通过“一事一议”新认定,相对于广东已认定300多家(其中深圳近50家),享受政策的机构数量较少。即便是已有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仍应缺乏相关部门的具体实施和操作细则,而导致政策落实不统一、不顺畅。

姬兆亮、唐石青、朱云委员举例说,对有些单位采取“机构式资助”;有些还是沿用传统的项目资助形式来替代机构的运行经费,资金不能用于人员的工资等保障支出;对某些前瞻性基础科学研究机构没有明确持续的资助计划……这些问题制约了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和科研团队建设,也为后续的财政资金审计带来隐患。另外,新型研发机构虽然在体制机制上实行“三不一综合”管理,但仍被束缚于传统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的枷锁中,如国有资产管理仍受到传统事业单位规则制约,在资产配置上和资产使用上无自主权。

对此,委员们建议:加快完善上海市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政策,对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的不同类别的新型研发机构细化不同的资金支持方案,对符合新型研发机构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事业单位都应给予研发经费的支持。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利用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引导本市企业和各类研发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的合作,加大基础科研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技术供给能力;引导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全面对接资本市场,通过“投资公司+孵化器”方式推动研发项目可持续发展,形成自我造血能力。

发布时间: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