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理-金茂能源法律讲坛第十期举行

稿件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摄影:法学院   |编辑:   |浏览量:10

法学院

4月29日下午,由我校法学院主办、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承办的“华理-金茂能源法律讲坛”第十一期在徐汇校区逸夫楼第一会议室举行。本期讲坛邀请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和上海市律师协会ESG专业委员会秘书陈勤律师担任主讲嘉宾。两位主讲人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与法律服务”作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题报告。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董溯战教授、副主任魏圣香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青年教师王雨彤主持报告会。

吴荣良律师结合自身多年深耕环境法律实务的经验,系统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环境法律服务格局的重塑作用。他指出,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环境法律服务从“单行法碎片化应对”迈向“法典系统化治理”,律师实务需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防控”与“全流程管理”。他强调,未来环境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成为“法典通才”——既要深谙法律条文的体系逻辑,也要洞悉产业发展的绿色需求,在合规体系建设、碳资产服务、生态修复等新兴领域精准施策,推动法律服务与绿色产业深度融合。陈勤律师以“环境行政责任的法典重构与律师实务”为题,聚焦生态环境法典对行政责任体系的三大变革,即责任并行原则、过错推定规则、责任主体全覆盖,深入解读了追责时效、双罚制、过罚相当原则等核心制度,分析了行政责任认定、裁量适用及不予处罚情形等实务要点,并就我国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实际案例展开深入解析,为律师应对法典实施后的实务操作提供了清晰路径。


发布时间:2026-04-30
(0)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