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报》数字贸易是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支撑

稿件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刘禹松 张寒梅   |摄影:   |编辑:   |浏览量:10

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之际,由华东理工大学主办、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和日内瓦箂科咨询中心·瑞士协办的2022(第五届)国际进口贸易论坛11月4日在上海举办。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商务部研究院数字贸易研究中心主任李俊在论坛发言中表示,数字贸易将是中国未来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支撑。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李俊认为,目前中国数字经济虽然规模大,但竞争力并不强,其中数字贸易是短板。数字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从跨境电商来看,中国以B2C为主要特征的消费性跨境电商全球领先,但以B2B为主要特征的生产性跨境电商发展相对滞后;二是从数字服务看,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不充分、竞争力较弱,核心数字服务国际市场占有率低;三是从数字平台看,我国大型数字平台极大受益于国内数字市场红利,但国际市场开拓不足,海外收入占比较低,与美国数字平台企业高度国际化的发展模式形成强烈反差;四是从数字领域国际投融资看,中国数字科技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中投资并购的规模有所下降,这与美国数字科技企业的全球扩张态势形成了明显反差。

李俊表示,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外循环不足有多重原因。从内部看,一是过去一段时期国内数字消费市场庞大且增长迅速,足以支撑数字平台企业发展需求,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动力不足;二是中国数字平台企业商业模式在软创新方面较有优势,而在科技研发硬创新方面与美国数字科技企业相比仍有差距;三是中国数字平台的企业文化和经营模式更适用于国内市场,在国际市场上可能“水土不服”;四是政府对中国数字平台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过程中涉及的数据安全、平台责任等合规监管和支持政策不够明确。

“从外部看,我国数字平台企业“走出去”面临诸多障碍和壁垒。在美国主导的现行国际格局下,中国数字平台企业与美国企业开展全球竞争存在天然弱势。”李俊称。

李俊认为,数字贸易是全球贸易升级的新方向,代表着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和新规则。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提升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水平,是激活经济贸易发展动能的主要方向和重要途径。

全球化智库创始人兼理事长、国务院原参事王辉耀表示,随着全球经济数字化的不断发展,中国在参与全球或区域数字贸易方面持有积极态度。比如,2021年,中国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2022 年,中国在WTO 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中参与促成关于电子商务工作计划通过,同期中国组建了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工作组,以先易后难的方式开启新一轮的贸易多边谈判。

作为全球首份数字经济区域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由新西兰、新加坡、智利三国于2019年5月发起、2020年6月签署生效。“中国成立加入DEPA工作组是一个突破口,应该加大力度加入这个数字‘WTO’,带动中国实现‘弯道超车’。”王辉耀称。

谈及中国数字贸易未来如何更好地发展,王辉耀表示,中国不能忽视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平衡现象,也不能忽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的数字鸿沟问题。中国在数字贸易协定的谈判中,一方面要维护WTO等国际组织的权威,另一方面也需采取多边主义态度,以促进共识的形式来促进共识规则的转化。同时,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不断会有新问题、新观念涌现,中国需与时俱进,充分理解数字贸易背后的市场逻辑和发展价值,为寻求合理、包容和多边的数字贸易全球治理框架贡献自己的力量。

李俊认为,发展数字贸易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走出去”,协助企业破除国际市场上的数字贸易壁垒,为企业参与全球数字经济竞争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是传统和新型数字贸易并重,既要注重由数据要素和先进数字技术驱动的新型数字贸易,积极抢占全球数字贸易发展制高点,也要大力推动传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数字化转型;三是加快构建中国数字贸易标准化工作,把国际规则、国内法规通过标准的实施认证贯彻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发挥标准化工作对推动中国数字贸易企业创新发展、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作用,不断提升中国数字标准国际影响力。

原文来源: 中国贸易报  |  发表时间:2022-11-08  | 作者:刘禹松 张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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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