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今出台

【新民网】对迷途未成年人展示最大善意

稿件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陆梓华   |摄影:   |编辑:   |浏览量:671

图IC 

昨天下午,申城暑气逼人。在静安区的一家善淘公益慈善超市内,一个高大帅气的新“员工”小W忙着整理货架、摆放衣物,忙了一下午。陪伴他一同前来的,还有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静安工作站中级社工卜敏雯。小W今年15岁,几个月前,原本应该一门心思复习迎接中考的他与他人在网络上发生口角冲突,教唆哥哥殴打和勒索他人钱财,涉嫌寻衅滋事罪,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责令保护处分。经过两个多月的辅导和陪伴,有着17年工作经验的卜敏雯帮助小W重回了中考考场。在这家慈善超市,货品大多来自企业爱心捐赠,店员则由残障人士担任。她告诉记者,带小W来这儿参加公益劳动,是希望他能够感受每一个生命的不易,也感受到自己的价值。

如今,正是卜敏雯等一大批“青少年事务社工”,为一段段迷途的少年人生重新找到光亮。2003年,上海初步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正式成立,开始探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专业的社会工作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连续13年,上海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及占犯罪总人数比例保持下降。

今天,经过近一年的起草和完善,《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正式出台,给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指引方向。这也是相关领域内全国首部省级规范。

上海是中国少年司法发源地

1984年,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设立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从无到有至此诞生。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探索阶段,上海就提出了“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建设相结合的思路。2003年,上海初步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正式成立,开始探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专业的社会工作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

与《规范》出台相呼应的是,上海计划于2020年孵化上海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将以《规范》为指引,按照“一门式受理、转介”的工作思路推动形成覆盖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警务、未成年人审判、未成年人民事等未成年司法社会工作全过程的工作模式,推动完善上海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为9类人群织起保护网

记者从团市委了解到,《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由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上海市阳光青少年社区事务中心、上海市益扬青少年社会工作促进中心起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参与起草。

“这部规范真正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全覆盖。”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总干事黄旦闻介绍,如今,上海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已从单纯的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延展至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并将服务对象分为9类——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在押服刑人员、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证人、司法程序中涉及的其他未成年人等。

他们中,有一时失控、犯错的年轻人。有一个男生,童年时妈妈因抑郁症自杀,爸爸年龄较大,在社区做保安。男孩从小在亲戚家暂住,初中时,才搬回自己家。初一开始,男孩有泡吧、飙车等不良行为。16岁时,因为抢路人的包,被送到派出所,但因没有达到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段;17岁时,他在盗窃一辆摩托车时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我们经常在‘复盘’后会发现,在很多时间节点上,如果能够有人拉一把,孩子可能不会一步步走向泥潭。比如,如果学校和社工保持形成合力,尽早发现孩子的反常现象,又或者将孩子尽早送到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对其进行普法教育,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与此同时,在9类人群中,也有一大批“被迷途”的青少年。父母的失足,让孩子失去避风港;上一代人喋喋不休的争吵,让孩子的成长被怨恨和诅咒围绕。《规范》第四章明确将“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证人”“司法程序中涉及的其他未成年人”等纳入服务范围。其中,“其他未成年人”包括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进入司法保护程序的未成年人,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其他未成年人。近年来,申城离婚率保持上升态势。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选取了118家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普陀区和静安区成为本市两个试点区域,组织社工介入35周岁以下青年离婚案或未成年子女10周岁以下父母离婚案。之所以对夫妻和孩子年龄做出限制,是因为年轻夫妻更易感情冲动,并往往承受着房贷、车贷等经济压力,更“易燃”。社工们通过庭前调查、庭前调解、开庭宣读调查报告和探望监督人等,为破碎的家庭寻找残存的暖意,将父母失败的婚姻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专家解读

不是孩子们想变坏

黄旦闻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总干事

不是孩子们想变坏,很多情况下,他们“变坏”是所处的环境导致的,需要专业力量及时干预。青少年事务社工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些“点”,用柔性的力量,防止孩子“脱轨”,把已经“脱轨”的孩子拖回正轨。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智力发展、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尚未成熟,如果在其出现罪错行为之后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地引导矫正,既是对他们的积极保护,也是对社会稳定的有力维护。

新出台的《规范》明确,这一切工作的开展,将严格遵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规范》明确,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证人开展服务,在讯问、询问或者审判时,因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不能、不宜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或侵害人的,社工将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6大上海经验形成模板

从2003年至今,上海在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新出台的规范中,这些经验被凝聚成个案管理、危机介入、家庭治疗、朋辈辅导、历奇辅导、亲社会行为训练等6大服务方法,予以归纳。社工们组织年龄相仿,文化、生活环境和经历相似,或具有共同语言的未成年人参与服务、交流互动、分享经验、唤起共鸣,协助未成年人改善朋辈关系、建立朋辈支持、实现互助成长;“历奇辅导”环节则将通过体验性活动,有目的地把未成年人带离舒适区,经历新奇,协助未成年人自我探索、自我觉察、自我成长;从2014年开始,阳光中心和本市一连锁酒店合作设立“中途驿站”,在其30余家门店为离家出走或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免费提供三至五天的临时住所,让“危机介入”成为可能。

在上述方法中,用于“协助未成年人实现与其家庭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改善并重建其家庭关系”的“家庭治疗”和旨在“协助未成年人建立成熟的自我意识、积极的人际关系、健康的群体适应能力”的“亲社会行为训练”被视作上海较为成熟、运用较广的两大方法。

“《规范》的出台,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也让我们今后的工作底气更足了。”卜敏雯告诉记者,在其工作的阳光社工静安区工作站,已经开展几年的“亲职教育”被赋予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拿本文开头提到的小W来说,小W的父母在上海做小生意,忙碌的工作使他们对兄弟俩几乎不管不顾。小W教唆哥哥寻衅滋事,哥哥年满17周岁,被拘留,小W年仅15岁,在看守所被关押20天后释放。

卜敏雯第一次见到小W是在检察院做观护帮教宣告现场。这个高大帅气的男孩不敢直视父母,妈妈在哭,爸爸则紧锁眉头,并满肚子不服气,认为既然是“约架”,凭啥就因为自己儿子打赢了,就要承受处罚?对小W,父母充满责怪,责骂他不仅害己,还连累了哥哥。

“一方面,我们要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要提醒夫妻俩,孩子面临中考,此时需要的不是责骂,而是帮助他一起为未来做好规划。”卜敏雯说,第一眼见到小W时,她就能感受到这是一个思维敏捷、对未来尚有憧憬的孩子,而在思想汇报中,小W也告诉社工姐姐,自己错了,仍旧想读高中、考大学,改变命运。由于是非上海户籍,小W要回老家参加中考,卜敏雯鼓励小W妈妈陪孩子回老家迎考,并通过微信和视频,保持和母子俩的沟通。她不断提醒小W妈妈,不要老是“揭”孩子伤疤,不妨时不时问问儿子,“这一周你进步了多少”“你在哪些方面还有进步空间”,让孩子看到希望,也看到努力的方向。为了让爸爸参与家庭教育,卜敏雯用了小心思,虽然有母子俩联系方式,但仍请小W爸爸每周汇报母子俩近况。中考前夕,卜敏雯欣慰地看到,虽然走了一段弯路,但小W终究朝着目标出发了,模拟成绩比刚回老家时提高了近200分。

《规范》明确,根据服务对象类型不同,家庭教育指导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在涉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包括学习情绪控制技巧、强化家长职责、帮助未成年人掌握充分发展性别角色的能力等,而在涉刑事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需要承担更艰巨的任务——帮助建立家庭规则、学习沟通技巧、调和及重建家庭关系等,提升其家庭教育能力。

如何让已经触犯法律的青少年尽快回归社会,找到人生定位?在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费梅苹带领下,一支“驻所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团队”正在协助被关押的年轻人探寻成长密码,重新明晰自我,从而助其重新振翅高飞。本市部分区开始尝试“亲社会行为训练”,为迷途羔羊指路。例如,杨浦区运用社区剧场的形式,组织所内青少年讲出自己的人生故事、编排属于自己的“人生情景剧”;徐汇区则组建了青少年自信重建小组“心的启程”,以组员出所后“最想做的一件事”为短期治疗的焦点,让组员在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对未来的目标建立全新思考,重树信心,并收获更多来自同伴间的支持,并凭借有效经验给予同伴正向引领,从而感受到自我价值所在,实现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

在黄旦闻看来,青少年监管不应有“隐秘的角落”,每一个走错路的未成年人,都应有重生的机会,“我们希望加大和各个部门的合作,更好地维护孩子们的权利,填补盲区。”

专家解读

“脱轨”少年也想回归社会

费梅苹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

忽然失去了自由后,这些年轻人普遍会反思并规划自己的未来,然而,也要面对自身文化水平低、社会技能薄弱等劣势对其社会立足的影响,他们渴望有一技之长能帮助自己立足社会;所内青少年回归社会后,如果没有很好地适应社会,其“再犯罪”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方面,回归社会后的所内青少年面临的问题是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收入,其生存状况堪忧;另一方面,部分青少年比较担忧自己的“越轨事件”会影响自己的“声誉”,他们不知道自己如何面对亲戚朋友。

原文来源: 新民晚报  |  发表时间:2020-07-31  | 作者:陆梓华
原文链接: http://paper.xinmin.cn/html/xmwb/2020-07-31/6/76585.html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1日